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解读发表时间:2021-09-12 17:02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闽财行〔2021〕9号) 1、对我省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融资的,在贷款还清后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20%的贴息补助,实际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2、为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对通过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保险或担保覆盖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按一年期LPR给予50%的贴息补助,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O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3、单笔融资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年集中受理上一年度已还请贷款的贴息申请。每家企业享受贴息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注意事项: (一)质押专利权应以企业自身拥有的专利且已产业化,优选发明专利。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签署时间应在贷款合同放款之前。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中写明具体的专利、质押金额和期限。 (四)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要有文字担保关系。 (五)专利权质押合同签署后要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 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图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路径 1、下载填写:《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登记材料;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邮寄登记材料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登记);邮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5楼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501室(注专利权质押登记) 联系电话:0591-83276607 服务咨询电话:0594-2818369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