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一)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二)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一、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二、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一)《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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